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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是什么?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?

时间:2023-05-09 15:35:22 来源: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:DN032

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是什么?

第一百二十三条: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第一百一十九条

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?

(一)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

(二)有明确的被告

(三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

(四)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
标签: 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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