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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是什么?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?

时间:2023-05-29 14:01:37 来源: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:DN032

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: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;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、幅度的;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;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;违反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。

法律依据:

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》第七十六条

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,有下列情形之一,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:

(一)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;

(二)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、幅度的;

(三)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;

(四)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;

(五)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。

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,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。

标签: 行政复议 复议申请 基本情况 载明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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