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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是什么内容?纳税人采取欺骗数额较大怎么办?

时间:2023-05-31 15:35:01 来源:名律网 发布者:DN032

实施了下列行为的算偷税漏税:

1、做假账,伪造会计凭证和账薄;

2、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;

3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,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。

法律依据:

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一条

纳税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,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,不缴或者少缴已扣、已收税款,数额较大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,未经处理的,按照累计数额计算。

标签: 偷税漏税 处罚标准 纳税申报 逃避缴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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