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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?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处罚标准是什么?

时间:2023-05-15 14:08:07 来源:律速网 发布者:DN032

一、火灾超过多少有补助

民政一般有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(中央救灾资金)和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(省拨救灾资金),火灾一般没有列入其列,但可以申请困难户民政救济补助金,金额一般不大。具体金额,已清况而定。

二、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处罚标准
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,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

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三、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

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(一)造成死亡一人以上,或者重伤三人以上;

(二)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;

(三)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;

(四)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。

标签: 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处罚标准 安全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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