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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发布 不得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

近日,北京市教委、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、北京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

发表于:2021-05-25 16:16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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